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吴忠: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吴忠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柳树台村村干部虚报冒领粮食直补等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8年,柳树台村党支部原书记禹新权、村委会原主任禹恩广、村委会原委员者哈三、村会计秦志亮,利用职务便利以其本人及其亲属名义分别虚报冒领粮食直补、综合农资补贴资金9442.86元、3562.27元、4371.66元、7885.31元。2019年11月,禹新权、禹恩广、者哈三、秦志亮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上缴财政。
2.盐池县花马池镇佟记圈村四尔滩北组组长李柱泽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偿款问题。2002年、2005年,佟记圈村四尔滩北组两次实施退耕还林项目,李柱泽利用其担任四尔滩北组组长职务便利,累计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偿款8479.4元。2019年11月,李柱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退耕还林补偿款上缴财政。
3.同心县田老庄乡石塘岭村党支部原书记杨登虎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时任石塘岭村党支部书记的杨登虎不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将石塘岭村不符合政策的4名人员确定为建档立卡户,致使4人违规享受相关项目补助资金11000元。2019年11月,杨登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的项目补助资金上缴财政。(吴忠市纪委监委)